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无言

给我一个宁静的空间
让我神游 幻想 发呆
远离是非 闹剧
我 想
灵魂出窍

给我一片空白的墙壁
让我涂鸦 写上我的不满
我只要提起握笔的手
不理世俗眼光 乱写 乱画
道德 已不再重要

给我一个讲话的场所
我要大吼 谩骂
然后痛哭
我张开嘴巴
却 不知要表达什么

如果
可以视若无睹
如果
可以不闻不问


是不是
表示
我融入这时代了

Wednesday, October 28, 2009

回家。日记

231009 星期五
阴,雨。

要回家的一天,心情亢奋也期待,所以,早上4个小时的课在神游,也不管那是这学期最后的两堂课,也对老师强调的考试重点范围置之不理,心里只等着时间快转。

上课,是种恶梦。如果老师教的是你懂我懂他懂人人都懂的东西,更是恐怖的恶梦。这也许夸张了。其实,我想说,如果教的只是表面上的东西,没去深入探讨,还有就是讲来讲去都是千篇一律的,书上都列明的,死的没思想的东西,这些就像一大桶的冷水把我的求知欲给淹没了。没错,我是间接为我不想上课的心来寻找一个美好的藉口,让我心安理得。读书,不是我的强项,我讨厌读书但不反对得到新知识。

再写回程。终于走新路回了,果然又大又好走,省了不少时间。
听说是因为我回家的关系,所以靖柔也回家等我归来,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想念她。

笨狗死了,在雨中。我没见它最后一面,即使妈妈妹妹都怂恿我去,我不想也不愿见到它可怜的死状。一阵失落感涌上心头。

241009 星期六
雨。

早上起来就找靖柔玩。做什么都好,就是没温习。
晚上去九皇爷看热闹,人多车多香多烟多连讲话也用喊,明年还要去吗?因为住的 地方下雨,父母错误预测了天气,结果去到时游行结束了,只有歌台上的辣妹还在表演取悦“善信”。
我们的文化是这样的吗?难道有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辣妹的歌喉大展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前去热闹一番?
不知写什么才好。

251009 星期日

整天都在追戏,把烈火雄心3 看完了。很闷的一部剧,不过王喜演绎的角色不错,他的心理冲突、矛盾、性格引出的行动描写部分是成功的。我是如此觉得。但是,我不喜欢这个角色。
靖柔回家去了。我没跟她说再见。
古陈赢了,我不知如何形容对他俩的感觉,很想把他们大骂一顿。

261009 星期一
雨。

没事干。把角斗士(Gladiator)给看了。这是部悲剧但很好看。群众的力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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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没东西写了。突然发现最近写来写去都是一样的东西,想改变又不知如何才能变好变得不一样,好烦啊!

Sunday, October 18, 2009

看兄弟上部的人物情怀

这是交上去的作业。
也许不符合老师的要求、可能内容有问题、可能结构上的错误、可能过于简单无聊通俗毫无内容可言、可能句子不通顺、可能太过主观自以为是、可能太笼统了、还有可能的一切我无法列出的可能。总之一句,我不大满意那个分数。
不过,交上去之前我就有心理准备了。我知道也深深怀疑过自己所做的所写的是否符合格式及内容要求。我写的只是篇读后感,无奈自己却是执着的人,因为太喜欢这篇东西了,觉得不交上去可惜。所以,我就交了。我是越看越喜欢的一篇文章(我是自恋狂!!哈哈!我的倾向性)。所以,从一开始就决定在老师评分后就贴上来让大家分享。这是全文。

看《兄弟》上部的人物情怀
你会疑惑、你会深思、你会探索“兄弟”这二字代表着什么?有相同父母的亲生兄弟、同父异母的兄弟、同母异父的兄弟、被领养无血缘关系的兄弟还是像刘关张这样的结拜兄弟呢?看着余华作品《兄弟》封面那两张有点模糊不清的男性面孔时,我想到的是这两张面孔跟这本小说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他们是兄弟?

把书看了一小段,就会知道本书的主角叫李光头。这不是他的本名,因为在某种的机缘巧合与习惯下,李光头这名字取代了他的本名。继续再读下去,我们才知道他有个叫宋钢的兄弟。宋钢的名字出现时,作者并无多着笔墨来介绍他的出场。我们只能隐隐约约地从别人口中知道有这一号人物的存在。从一开始,我就猜想李光头及宋钢就是这小说所谓的“兄弟”,虽然曾被两位“才子”混淆了视线影响了我的分析能力,但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我也进一步地猜想,他俩应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然后培养了很好的感情,情同手足,生命里不可缺少对方的存在,接下来就像刘关张一样,结拜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然后他的故事线就讲述两人经历了重重苦难风雨,而两人的兄弟情却战胜了这一却,然后故事结束。显然,我所预测这老掉牙的情节不符合余华的性格与风格。因为,兄弟的故事并非如此地简单。

把李光头及宋钢的命运交集连接在一起的却是李兰。李兰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也许是因为李光头父亲的关系。李兰在这本小说里有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可以阅读到、察觉到、感觉到她人生观及性格上的改变。从不愿也不敢面对世人的眼光到为爱活出自信再承受了挚爱悲惨的被折磨离开这世界然后又回到一开始自卑的自己。

一部小说里头,人物是主干线。一个成功的人物塑造可以影响小说的情节,带动读者进入故事里头跟着该人物一起经历喜怒哀乐,与该人物深感同受。在《兄弟》上部,每位人物的性格看起来是那么的相似却又拥有着属于自己个别的特色,让人无法漠视他们的存在及不能忘记他们在书中所经历任何事情。他们的经历就是书中的高潮迭起。

让我们先分析这部小说里的角色的性格。

第一,智慧。先说主角李光头,他是刘镇里出了名的小混混。而让他广为人知、广为人厌、让男人想巴结他而女人想远离他的代表作是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开始的。而他也就利用男人想知道女人屁股的秘密,尤其是他看到的其中一个屁股是刘镇上令人只敢远看不能近观,刘镇上所有男人心目中的女神——林红的屁股,他年纪轻轻的就懂得利用别人的欲望(林红的屁股)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三鲜面)。光是这件事,我们就可得知他有着过人的生意头脑。

小关剪…….对林红也是倾慕已久,他想用一碗阳春面来交换林红的屁股秘密………李光头厚颜无耻地对小关剪刀说:“趁着我还不是林红的男朋友,你抓住时机赶紧请我吃三鲜面……”. 摘自《兄弟》上部,第二章

由此可见,李光头还未成年时就有着一身讨价还价的本领了。这就是他的小聪明。

宋钢的哭泣让李光头也是越来越害怕,他一口气哆嗦了十来下,他哆嗦完了以后想出了一条妙计,他说去找一些和奶糖差不多大小的石子,重新用糖纸包起来。宋钢 破啼为笑了,跟着李光头爬下了床,两个孩子走到了屋外,在树下,在井边,在街上,还在宋凡平撒尿的墙角找了一堆小石子,他们捧着回到了床上,用糖纸把它们 包了起来,把它们放进袋里,再把这三十七颗奇形怪状的假奶糖重新放进了枕套,又把枕头放回到里屋的床上。 摘自《兄弟》上部,第七章

这一段显示了李光头的头脑灵活,悄悄地把事情暂时地解决。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地途径,但这却是李光头过人之处,也是他的生活小智慧。

另外一位书中人物的智慧却是我们所熟悉的,正如现在我们的学者一般,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他叫宋平凡,是李兰的第二任丈夫,宋钢的亲生父亲,也就是李光头的继父。宋平凡总是可以把不可能的任务顺利完成的,把小小的、不起眼的东西或事物变成好玩的引人入胜的小玩意儿或趣事。还有,宋平凡常会用他的知识来抚慰人心,尤其是安抚李光头及宋钢两人的幼小心灵。
例如文革时期,身为地主的儿子的宋平凡不能让两位孩子大声呼喊,就告诉他们“你们的叫声快把屋顶掀掉了”。这成功让两个孩子立刻的住口不说话了。再者,就是当他们家的筷子在被别人翻橱倒柜的过程中折断了,宋平凡就不慌不忙地把树枝当作筷子,还告诉李光头及宋钢这是“古人用的筷子”,成功地使两个孩子破涕为笑及扫走埋藏在孩子心中的恐惧感。
这两项生活化的小插曲,就可得知宋平凡有着很棒的思想逻辑跟知识。宋平凡是个很睿智的人。

第二,我们看到的是亲情。就从宋钢写起。宋钢是个正直老实的孩子,一直敬爱着他的家人。就算爸爸(宋平凡)被关,宋钢在找到钱和粮票后,还是会走去征求父亲的同意才花费。另一件比较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当宋钢及李光头学会煮好吃的小虾时,宋钢就想到要送去给宋平凡吃,让宋平凡分享他及李光头两人辛劳去河边捉虾又煮虾的美味成品。即使宋钢因父亲被关及李光头的恶言与李光头冷战,但好脾气的他在气消后还是会默默地准备好二人的晚餐与李光头一起吃。当宋平凡死后,宋钢去到贫穷的乡下跟他爷爷一起生活,但每次与爷爷出城卖农作物时,宋钢都会把李兰让他带去的白兔唐夹在菜里面放在李兰的家门口好让李光头可以吃到他们两个最爱的白兔唐。在小说的尾端,宋钢在心底许下的承诺更让我们知道,兄弟情谊胜过任何事,包括他自己。

而宋钢的好兄弟,也会用他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展现他的孝顺。为了让李兰能够顺利回到乡下去给宋平凡扫墓,而又不愿麻烦宋钢出镇来一起被李兰回去。他就溜到医院偷了葡萄液,然后又分别跟童铁匠借板车,也把余拔牙的藤条躺椅及油布雨伞借去,接着就把这几样借来的东西改装成一辆舒适的拉车。李光头就用这辆特别的拉车成功把李兰拉到乡下去给宋平凡扫墓。除了对母亲好以外,李光头也很重视与宋钢的兄弟情。只要宋钢被欺负,李光头都会发挥他的小混混本色,帮宋钢讨回‘公道’,即使知道自己打不过别人。

还有一段情节是讲述他们俩坚定的兄弟情。如下:

“李光头,我饿了,我还没吃中午饭呢,我能不能吃奶糖?”

  李光头在里面犹豫了一下,他有些舍不得,外面的宋钢继续说:“我真的很饿,让我吃一颗吧。”

  李光头在里面点点头,他说:“你吃四颗吧,给我留一颗。”

  宋钢在外面摇摇头说:“我吃一颗。”

  宋钢从口袋里拿出一颗奶糖,看了一会儿,又举到鼻子处闻了一会儿。李光头在里面没有听到他嘴里的声音,听到的全是鼻子里的声音,李光头不明白,他问宋钢:

  “你嘴里为什么有鼻子的声音?”

  宋钢咯咯笑了,他说:“我没吃,我只是闻一闻。”

  李光头问他:“你为什么没吃?”

  宋钢吞着口水说:“我不吃了,这是给你的奶糖,我闻闻就行了。”
摘自《兄弟》上部 第二十三章


这一段的白兔唐代表着他们最贵重最的食物,但他们在经过内心激烈的挣扎后却心甘情愿地让给对方品尝。这代表着他们两个的兄弟情比任何东西更为重要。

第三,承诺与信任。我一直觉得承诺跟信任是应该画上等号的,因为我们选择去信任某人才会与某人许下承诺,然后就会相信那承诺两人(或多人)一起完成该承诺。看了《兄弟》上部,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在上海治病的李兰,信任宋平凡会来上海带她出院一起回刘镇,所以她从凌晨时分就站在医院门口不睡不吃不喝不去厕所期盼着宋平凡的到来;宋平凡则冒着生命的危险乘机逃离被关的地方赶到车站要买票到上海去把李兰接回家,结果在车站被打了一顿,即使被打得伤痕累累半死不活,他还是坚持着努力着要去上海,就这样,他再招人活打一次,这次,他被打死了;李光头及宋钢两兄弟从中午时分就到车站去等待着李兰的归来,虽然他们俩都知道李兰在傍晚时分才会回到刘镇。等到天黑等到车站关门等到点心店的苏妈过来劝他们回家还是没等到看到李兰从车上走下来,他们俩看到的等到的却是宋平凡的尸体。因为李光头及宋钢相信李兰也信任宋平凡告诉他们李兰会在那一天回到刘镇,所以他们就在那里等到天黑,这虽然不算得上是什么承诺,但他们的心里,这份信任已变成了诺言。因为宋平凡在信里答应李兰会亲自去上海接她回刘镇,所以他牺牲了性命只为了遵守他对李兰的承诺。李兰相信宋平凡的话,才会傻傻地等了他一天一夜,虽然最后还是自己孤独地踏上归途。这是宋平凡一家四口展现出来的承诺,无论会有什么困难,许下了承诺就必须去遵守去完成,不要让信任该承诺的人失望。

《兄弟》上部让我从市井小民身上看到了他们的坚强,让我知道一个家庭里面最重要的成分。这是讲述我们所熟悉的人性,有的人爱慕虚荣、有的斤斤计较、有的见风使舵、有的贪生怕死、有的表里不一。这些的这些,都是围绕在我们的人,不管在小说里还是在现实中,不管在从前、现在或是未来。然而,整个世界是有阴阳平衡的,有不好的人就一定会有好人出现;有负面消极的人性就一定会有睿智积极的光明使者。
人,是群体活动的,不可能单独的。看了《兄弟》上部,让我们更懂人在这世上的生存法则、家庭的重要性和家人的支柱。还有,就是比山高比海深地兄弟情。套本小说感动人心的一句话: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这,就是所谓的“兄弟”。(完)

今天很忙,改天才分析错误的地方。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翻译

昨晚帮同屋的马来同学翻译了两篇简单的,不同的对话式文体。我以为很容易,其实并不然。她们要求我写成汉语拼音,所以,我先把他们写的对话体从马来文翻译成中文的方块字,再把方块字写成汉语拼音。

我做第二篇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的问题是,我手不对我想。也许是神经线搭错了。
当时,我是想把马来文写成华语方块字的,可是我握着那支笔的笔尖写出的却是汉语拼音。天啊!我吓了一跳。也许你们会想,这样不是很好吗?省回一个步骤。不是的。如果我直接把汉语拼音写出来的话,语句上的不通,用字用词的不妥当及文法上的错误肯定是多的如沙漠里的沙。当然,我不否认,即使先把它翻译成华语仍然有这些错误。但,我能肯定,肯定我所犯的错误没有像沙漠中的沙那样多。嗯,这篇文章也是有很多文法的错误语句的不通啦!

下个学期会拿翻译学,希望会学到秘籍使我翻译手法更为进步。还有,怎样才能纠正我文法上的错误呢?唉,失败的我,昨晚跟今早竟花了3个多小时来翻译3篇简单的对话体文章...接受不了这现实!

Wednesday, October 7, 2009

看活着

之前把戏看了,现在则更进一步,把书也给看了。谢谢美丽大方的同学把此书借给我。

本书以“说”故事的方式来写(我不知道正式的方式名称)。自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阿甘正传,他也是坐在板凳上告诉别人他的人生经历,富贵也是,不同的是富贵的聆听者只有一位,阿甘的则有多位。

看书时难免会想起剧情,是有些不同处,但大致上是一样的。

富贵的人生,波折重重。败完家业后,虽获得父母妻子的原谅,但还是气死了父亲。他自己自责了一番。岳父把家珍接回娘家去了,富贵无可奈何。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波折。

富贵后来的人生大概是这样的:

家珍带有庆回来后,母亲则病重,富贵到城里找医生却不幸被军队相中,来不及告别家人就无影无踪了。
富贵大难不死回家了,但母亲死了,女儿凤霞聋哑了。
赌桌上赢了他身家的龙二因不舍产业被共分而被枪毙死了。
家里穷但想让有庆上学而把凤霞给人了。
家珍病了,有庆捐血死了。
凤霞生孩子苦根时死了。
自己当兵时的最好朋友,也就是间接害死有庆的春生受不了批斗上吊自杀了。
家珍死了。
女婿二喜因工作上的意外惨死了。
外孙苦根吃豆撑死了。

看着自己的一生,身边重要的人一个一个离自己而去,富贵还为什么而活着呢?为活着而活着吧?
这是富贵的人生。他富有过也穷过。贪婪过也知足过。幸福过也苦难过。幸运过也倒霉过。富贵的一生也代表着很多人的一生。

我同情富贵,可是他需要我的同情吗?就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所以,他才看透了他的人生。他根本就不需要我的同情!因为他还快乐地活着。

我喜欢余华写这本书的方式。出色地描写使我在上课时害怕眼泪会流出来,尤其是写有庆的死及隐瞒家珍时的那几页。富贵的心情、对家珍的隐瞒、对春生的矛盾,那一刻的不知所措,使我也不知所措起来。

因为富贵是说故事人,所以他轻描淡写讲述他的一生时给我种洒脱的感觉,故事很悲,却很轻盈。好像风一吹,就什么都吹走了,没了,结束了。飘在空气中的只有回忆,吸进的氧气呼出的二氧化碳依然是回忆,活着因为回忆。

Tuesday, October 6, 2009

没事做

家,回了。
功课,完成了。
期中考,成绩出了。
我这个人,无所事事了。

想不到刚把《群》看完没多久,地震海啸飓风全来了。地球,生病了。
有时候就觉得很可笑。看大家争来争去,玩得不亦乐乎也,要钱要名要身份要地位要做大哥大,历经层层困难挑战千辛万苦把剩下奄奄一息的那一口气告诉所有人说:我赢了!
赢了又能怎样?已是垂死边缘了,还能做些什么?
算了,就当你一帆风顺不费力气就赢了。如果,就只是如果,来场风灾海啸,瞬间能把一切化为乌有的力量来到你身旁,名利还重要吗?金钱会更有用吗?
别再玩无聊又浪费金钱的大玩意了。把心放在真正需要关心的事物上吧!